第二百六十三章 骨气-《大宋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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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汪汪!!!”
    “吼吼!”
    这小黑狗开始吼叫起来了,身子有些下沉,前爪还在趴地,看样子,似乎像是说要随时的准备对王小孟发起攻击,还好,作为王小孟自己来说,他并不是很害怕这样的事情,因为,如果说这只小黑狗对王小孟来一个忽然袭击,那么,或许王小孟是很难躲过去的,但是现在王小孟和这小黑狗两个人······嗯,不对,应该说一人一狗的相互站开,那么,这场战斗,还就真的不太好说了。
    王小孟最新跟好朋友花鸿海学习的轻功招法‘奔雷纵’,似乎正好能够在这个时候发挥作用了,到时候,只要王小孟运转灵气,集中精神去运转起这奔雷纵,估计这小黑狗也跟不上王小孟的节奏,甚至王小孟现在就能够使出奔雷纵,在片刻之间离开这武仙县城东的山神庙,但是,凭什么呢?
    这一次,明明是说王小孟先是说主动的来到这山神庙歇脚的,而且,要说从关系来说,最起码说王小孟也算是一个武仙县人了,就算是青河村的下乡人,那么,至少青河村也在武仙县的管辖范围内的呀。
    可是这几个人看起来,似乎就不像是武仙县本地人了。
    “你是谁呀?哪里来的乞丐吗?”这个矮胖女子有一种有些鄙夷的眼光看着王小孟。
    王小孟冷笑一声,然后仔仔细细的去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衣服,似乎远远没有到所谓的乞丐的程度呀,这女子讲话,好不客气!既然如此,王小孟也就没有必要再去对这矮胖女子客气了,王小孟双手叉腰说道:“乞丐?我看你穿的到比我更加像是一个乞丐,快说吧,你们是谁?看起来,到不像是武仙县本地人呀。”。
    矮胖女子眼神一凝,大概没有想到,王小孟年纪轻轻的,讲话的胆识和气魄,竟然能够有如此的能耐,此人如果将来能够好好的修炼,估计是会不同凡响的。
    “小兄弟,不要动气呀,我们几个的确是外地人,来这武仙县就是做些小买卖,不被介怀,方才我师妹如果有什么言语得罪,还希望小兄弟海涵了,她也不是故意要这么说的。”那个鹰钩鼻的男人,一脸奸笑的说。
    王小孟并不吃这一套,但是今天王小孟肯定也不会想要说去节外生枝,非要和这些外地人说是一争高下的,所以王小孟还是微微的点了点头,表示不对之前的那个矮胖女人言语上的冒犯去斤斤计较了。
    不过,还有一件事情,王小孟却需要去很好的问清楚了,那就是说关于之前他们几个人说的那个‘陈飞’,到底是谁,会不会就是自己以前在武仙县认识的那个小乞丐陈飞,说起来,王小孟和这小乞丐陈飞认识的过程,也算是说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戏剧性的,真的有些无巧不成书的意思在里面。
    想当初,王小孟第一次和这小乞丐陈飞接触的时候,还是说在武仙县的大街上,陈飞当时走路的时候,故意撞了一下王小孟,当时王小孟到也没有和这小乞丐陈飞多说什么,心里就以为大概就是走在路上,随随便便被人撞了一下,后来等到王小孟准备在一个卖兔子的摊位,说是去给孔秀买兔子的时候,王小孟才发现糟糕了,自己身上的钱包不见了。
    虽然说起来······,当时王小孟身上的钱包里,也不见得就有多少钱,但是,还是非常的让王小孟感到不舒服的,况且,王小孟当时正准备说是去给孔秀买兔子的,这件事情,完全可以看出来,王小孟还是很想要去照顾一下孔秀的感情的,可惜呀,造化弄人,没有想到王小孟当时在买兔子的时候,第一是自己身上的钱包被偷走了,第二就是说正好孔秀无巧不巧的也在那天在武仙县街市上赶集,就正好遇到了正在准备买兔子的王小孟。
    可怜兮兮的王小孟,只能够说当时自己的思想还不是很成熟,所以说,王小孟只能够嘴硬,说自己本来就没有想要说是去买一只兔子送给孔秀,按照王小孟之前所生活的二十一世纪的现代社会的说法,王小孟这大概就是说所谓的难为情,或者说不好意思,还好,人家孔秀算是比较大气了,并没有真的去和王小孟多做计较。
    否则的话,这说起来,王小孟当时就能够算是说失去了一个比较好的姻缘继续往下发展的机会了,再到后来,又有王小孟和这武仙县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艳花之间的荒唐的结婚的事情,也肯定是伤害到了人家孔秀的心,不过,作为孔秀来说,她还是很有骨气的一个人,就算是说孔秀心里是喜欢王小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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